一、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:
1.消防控制室设备必须有专人24小时监控,处理各种报警信号,操作消防设备,以便早期发现火灾,早期扑救。
2.每班不应少于2人。出现报警信号后,一人负责到现场确认,一人仍在消防控制室执机,严密监视,处理其他报警信号及在需要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。
3.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。
4.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。
二、操作人员的职责
1.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,不得擅离职守,做好检查、操作等工作。
2.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、功能,熟练掌握操作技术,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、维护,不得擅自拆卸、挪用或停用,保证设备正常运行。
3.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,及时、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,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,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。消防队到场后,要如实报告情况,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,保护火灾现场,调查火灾原因。
4.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,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,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。做好交接班工作,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。
5.宣传贯彻消防法规、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。
6.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,不断提高业务素质。
三、报警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制度
(一)报警处理程序
1.接到报警信号后,应立即携带对讲机、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,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。
2.如未发生火情,应查明报警原因,采取相应措施,并认真做好记录。
3.如确有火灾发生,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,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。
4.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,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,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,报告单位值班领导。
5.情况处理完毕后,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。
(二)日常管理制度
1.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,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严禁脱岗,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。
2.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、法规,学习消防专业知识。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,提高消防技能。
3.值班时间严禁睡觉、喝酒,不得聊天、打私人电话,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,严禁无关人员触动、使用室内设备。
4.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,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、准确处理,做好各种记录,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。
5.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、自动灭火系统。